1. 全面负责本处的各项工作,服从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。
2.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中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3.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主持编制学校基建建设规划,协同有关部门努力实现。
4. 主持制定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,做好基建财务和统计管理工作。
5. 主持工程设计、勘察、施工、监理单位重大设备的招投标和合同签约工作。
6. 研究分析工程情况,保证工程质量,资金运作,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并主持工程款验收工作。
7. 掌握各科室工作情况。布置、督促、检查各科室工作。
8. 以身作则,加强全体职工的思想政治和行政管理工作,加强廉政教育。
9.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各单位工作中的协调。